参加上海玻璃幕墙安全改造技术研讨会
建筑玻璃功能膜是由一层或多层光学聚酯薄膜经功能化处理,其表面覆有耐磨层,背面涂有安装胶层,与玻璃粘贴复合后具有隔热、防爆、安全及装饰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薄膜。按使用功能可分为隔热膜、安全膜、隔热安全膜和装饰膜。
其中,门窗、幕墙等建筑玻璃装贴安全膜可防止玻璃自爆坠落。早在199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第35号市长令)之后就在一系列未采用安全玻璃的办公大楼、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建筑中装贴安全膜来解决玻璃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有效的作用。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201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77号令:实施《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解决目前玻璃幕墙超期使用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中明确说明了采用安装安全膜以解决玻璃自爆坠落风险。同时也特别说明,为了防止采用劣质安全膜,必须采用符合一定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材料。安装安全膜是保障幕墙玻璃安全使用功能和使用寿命的关键,安装安全膜的施工企业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必须由行业认证和备案的施工企业,才能保证对所提供的服务负责。所以制定《建筑玻璃幕墙安装安全膜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是作为玻璃幕墙维护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1.2依据
《建筑玻璃装贴功能膜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
2011-12-28《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77号令)
DBJ/CT012-2011《建筑玻璃贴膜技术规程》(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应用标准)
建筑行业管理条例
2. 适用范围
新建及既有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围护项目,公共设施建筑玻璃项目,建筑贴膜招标项目。
3. 原材料管理
3.1制造商原则上具有5年以上生产经验并有一定数量的应用案例,同时取得上海市玻璃纤维玻璃钢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推荐企业资格。
3.2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产品资料:
(1)进口材料应提供同批次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加盖厂商公章的证明文件)、出示原产地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批次)。
(2)非进口材料应提供原厂运单凭证及发票信息(同批次)
(3)原厂材料质保书(同批次)
(4)国内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全系列指标项目)
(5)现场第三方抽样检测报告(指定指标项目)
(6)原厂或品牌拥有者提供的能够说明材料品质的其他技术文件
3.3现场材料控制
(1)到达现场的材料必须有监理验收核实,确认包装盒、筒芯内外产品编码一致,同时采样封存
(2)由监理、材料供应商、施工企业、业主根据工程需要在场抽取试样,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程序送检至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3)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厚度、光学性能、拉伸强度、落球冲击强度、耐磨、粘结强度、等实验
(
3.4 辅料品质
(1)边缘封边胶或结构胶必须采用与玻璃、安全膜以及铝合金具有良好粘结性能的成品胶,应出具相容性检测报告。
(2)采用压边铝合金条、嵌入式橡胶条等作为安全膜固定材料的,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5所用材料还应符合DBJ/CT012-2011《建筑玻璃贴膜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4. 施工企业管理
为确保建筑玻璃贴膜项目的安全,对参与项目的施工企业特制定相应的规范条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才可以有资格承接相应的项目:
(1)具备建筑玻璃贴膜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玻璃贴膜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2)取得一级贴膜能力的企业承担建筑玻璃贴膜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3)取得二级贴膜能力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玻璃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4)取得三级贴膜能力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玻璃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详见《建筑玻璃贴膜工程施工能力评定办法》
5. 选材及质保期
5.1材料品质和使用效果须遵循建筑玻璃使用功能要求及使用寿命的要求
5.2根据建筑玻璃的情况可以选择不同厚度和性能的安全膜,且应满足DBJ/CT012-2011《建筑玻璃贴膜技术规程》中第4条款的要求;
5.3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影响大的建筑,应采用质量诚信优胜企业(由“行业协会”推荐)提供的产品;
5.4用于本条款适应范围的项目,需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室内安全贴膜:不低于10年质保期
室外安全贴膜:不低于5年质保期
其中,室外贴膜必须采用室外专用安全膜。
5.5质保书必须由“行业协会”提供。
6. 安装工艺管理
安全膜与建筑玻璃能够很好构成整体,并且达到功能性作用和保持在质保期内品质稳定,关键环节就是安全膜安装质量,必须严格按指定的工艺流程安装安全膜。
(1) 施工企业必须符合第6条款条件
(2) 现场必须有专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
(3) 现场必须持证上岗(贴膜岗位证书、高空安全证书等)
(4) 符合DBJ/CT012-2011《建筑玻璃贴膜技术规程》
(5) 安装外贴安全膜的采用的辅料必须符合相关产品品质要求。
(6)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贴膜工具和辅助工具
(7) 施工场地条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A. 最低气温不低于5℃;
B. 无扬尘;
C. 良好的光亮度,宜在白天施工;
D. 具备足够的操作空间和安全生产条件;
E. 供水水源水质要求:纯净水。
7. 验收标准
原则上采用DBJ/CT012-2011《建筑玻璃贴膜技术规程》相关条款。
8. 监督管理(违规处罚)
8.1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2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三级,申请企业必须具有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技术条件必须符合三级能力中“2、技术条件内(2)、(3)条款”及“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内(1)、(2)条款。
8.3原有资质企业如果在当年内出现1次以上经查证经营中有产品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将予以降级处理;如果在当年内出现2次以上经查证经营中有产品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将予以吊销已有资质处理。
9. 其他条件
参考附件
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